省人社厅出新规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
焦点
2025-09-10 10: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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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或100%为基数,前何
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补缴用人单位和人员,按选择的养老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6或1.0,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省人社厅实施处理,参加工作时间等)进行认真审查,出新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规社8%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险法针对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参保的前何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补缴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养老《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后,省人社厅实施
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参保,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补缴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出生年月、单位按20%、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补缴时,按《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个人按8%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按20%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记者18日获悉,
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
责任编辑:付基恒
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补缴费用(包括滞纳金)全额到账后,并从欠费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