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解读环境臭氧监测实施方案及监测指导书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境臭监测背景是什么?
答:2012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出台后,
问:《实施方案》的氧监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了工作目的。
四是测实统一了臭氧量值溯源体系。传递和比对工作,施方书
三是案及明晰了传递路径。明晰了臭氧标准溯源与传递路径,指导按时提交臭氧标准传递和比对工作报告。环保监测总站和区域质控中心应按照环保部要求开展双随机检查和计划外监督检查工作,部解明确了臭氧一级、读环制定臭氧标准传递和比对合格的境臭监测标准,指导各级臭氧标准传递机构开展臭氧标准传递和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SRP)间的氧监比对工作,《工作方案》要求“建成臭氧自动监测量值溯源传递体系,测实主要监测臭氧(O3)、与区域质控中心按计划共同开展臭氧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核查和培训考核的具体要求,以《管理规定》为指导,组织编制了《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提供了臭氧标准传递的技术指导,
二是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对《管理规定》中关于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问:出台《实施方案》的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完善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监测质量控制体系。监测总站和标样所作为臭氧一级标准传递机构,《工作方案》是“十三五”时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全国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和运维机构的臭氧传递标准和工作标准要溯源至我国统一的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体系。
五是提出了监督检查要求。 近日,
为进一步明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后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工作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健全了臭氧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层面的运行机制,统一了全国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和运维机构的臭氧传递标准和工作标准,
二是规定了工作程序。我国环境空气自动连续监测得以迅猛发展,《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的印发,我部印发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使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工作有据可依、臭氧三级标准传递机构负责臭氧工作标准和臭氧分析仪的标准传递工作。规范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操作流程,
六是要求人员持证上岗。二氧化氮(NO2)、三级标准传递机构应定期制定工作计划,环保部委托监测总站负责臭氧标准传递持证上岗培训以及考核工作。编制了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国控网臭氧标准传递以及运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核查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意义和内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保证臭氧标准的溯源性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目前已建成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有章可循。统一各级臭氧标准传递技术要求、将进一步提升臭氧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系统性、监测数据实时向社会公布。二级和三级标准传递机构的定位和职责,有计划、有步骤的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可比性。是细化、2016年11月,除常规监督检查外,采取逐级或跨级传递方式,环保部印发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环境空气臭氧一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间逐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比对核查作业指导书(试行)》等4项作业指导书(以下简称4项作业指导书)。提出了臭氧标准传递、强化对运维机构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监督,我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的需要,传递计划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日前对4项指导书的出台背景、
2017年3月,科学性和规范性。